在高温天气下,用人单位应采取一系列措施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包括提供高温补贴、清凉饮料、含盐饮料等。具体发放标准如下:
高温补贴
中度高温天气:每人每天5元至10元。
强度高温天气:每人每天10元至20元。
室外露天作业:每人每月150元。
室内高温作业:每人每月100元。
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室内工作场所温度在33℃以上的,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
清凉饮料和含盐饮料
用人单位必须向在高温天气期间工作或户外露天作业的劳动者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清凉饮料和含盐饮料,且这些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
用人单位应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确保安全生产和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其他劳动保护措施
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而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并且要加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不得安排他们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这些措施旨在确保劳动者在高温环境下的身体健康和安全,同时激励企业采取更有效的防暑降温措施。建议用人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执行,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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