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家电百科 实时讯息 常识

问政海南·调查 | 小区电费、公摊电费“纠缠不清”现象普遍 多部门协调推进解决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3-31 23:08:00    

南海网3月31日消息(记者 李文韬)在海口,部分小区由于建设年代较早,供电设施老化,未实现抄表到户,一直由物业代收代缴电费。在这一过程中,物业公司将公摊电费与居民用电电费合并收取,导致居民实际用电价格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电价。

这种电费与公摊电费捆绑的收费方式,不仅增加了居民的经济负担,也引发了诸多矛盾和纠纷。对此,记者进行了走访调查,寻求解决小区电费收费乱象的办法。

华强小区:电费、公摊电费是否解绑 可由业主投票决定

位于海口市龙华区的华强小区便是其中一个典型案例。该小区业主肖女士向记者反映,小区公示的电费价格原本为每度电0.61元左右,但物业却将基本电费与公摊电费捆绑,要求业主按每度电0.78元的价格缴纳,且不允许分开缴费。

3月18日,记者来到华强小区,在小区物业办公室墙上张贴着收费标准公示牌,其中电费一栏明确标注电费为0.78元/度。

华强小区收费标准公示牌。记者 李文韬 摄

肖女士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按照0.61元的价格计算,每月电费仅100多元;而按物业要求的0.78元计算,每月电费则超出200元,每月多支出四五十元。“现在还没开空调,要是到了夏天开空调,费用肯定更高。”肖女士无奈地说,公摊电费应该按照业主房屋面积来收取,而不是捆绑电费来收取,否则用电越多公摊电费会“水涨船高”,这样很不合理。

肖女士介绍,她于去年购房,入住后不久便发现电费异常。为此,她多次拨打12345热线进行投诉。12345热线反馈称,已将问题转交给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当天,记者联系到华强小区物业负责人。该负责人介绍,该小区为老小区,两三年前小区刚换了物业公司,在那之前小区一直采用包干制收费方式,电费0.78元中包含了0.17元的公摊电费。“将电费、公摊电费分开并非全体业主都愿意,部分用电较少的业主仍表示希望按照原来的方式缴纳电费,因为那样比较划算。”该负责人说。

不过,该名物业负责人也表示说,近几天,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城西监督管理所的工作人员已经与其约谈,要求尽快处理该问题。目前,物业已向业主发放电费、公摊电费分摊意见书,通过业主投票的方式决定采用哪种收费方案。

华强小区关于协商签订水电公摊费用分摊事宜的意愿书。记者 李文韬 摄

“今年以来,所里已经接到此类投诉好多件了。”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城西监督管理所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华强小区电费捆绑公摊电费问题,本应通过实行抄表到户解决,出于尊重业主想法,决定采取业主投票选择最终收费方案。其中投票包含两个选项,一是继续按照原来的包干制捆绑收费,二是按照民法典规定,电费与公摊电费分开收取,电费按照实际用电收取,公摊电费根据业主建筑面积收取。

目前投票已开始,市场监管局将以业主意愿为准,推动该问题的解决。

宝迪花苑小区:抄表到户让业主电费不再受“捆”

同样面临电费、公摊电费捆绑问题的,还有位于海秀中路的宝迪花苑小区。该小区建成近二十年,共有671户业主。长期以来,小区物业将基本电费和公摊电费合并,按每度电0.85元的价格收取,比国家规定的标准电价高出0.24元。

2025年年初,记者在小区物业办公室外的收费标准公示牌上看到,收费项目电费收费标准一栏写着0.85元/度。“每度电应该收0.61元的,物业收0.85元。每度电多收0.24元,还另收电梯用电公摊,重复收费。”小区业主程女士不解地说。

宝迪花苑小区停电通知。记者 李文韬 摄

另一位业主谭先生告诉记者,为了将电费、公摊电费解绑,早在2021年,小区就启动了抄表到户工作,但物业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导致抄表到户至今未能实现。

当时,物业负责人给出的说法是,电改问题应该去咨询电改公司以及相关部门。而电改公司的工作人员陈先生表示,项目早已建设完成,就剩最后把电接上送到业主家去,但因物业以业主欠费太多为由阻挠,导致工作一直推动不下去。

此外,记者从业主出示的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责令整改通知书中看到,物业因电费和公摊“捆绑”收费的行为已被责令改正,但通知书上签有明确的“拒签”字样。

宝迪花苑小区收费标准公示牌。记者 袁玉龙 摄

经过社区、街道办、市场监管局、住保中心等多部门努力协调,3月21日下午,随着小区B栋西单元低压转负荷工作完成,宝迪花苑小区所有住户终于实现直抄到户,困扰居民十余年的电费公摊捆绑收费问题画上句号。

“抄表到户是解绑电费、公摊电费的最佳办法,用户将直接向供电公司缴纳电费,不再由物业代收代缴,就不会存在捆绑其他费用的情况。”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海垦监督管理所相关负责人介绍,宝迪花苑小区的抄表到户工作之所以进展缓慢,是申请抄表到户需要提交住户信息材料,由于业主、物业存在纠纷,搜集、提交材料才被拖延。

对此,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海垦监督管理所曾多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联合街道办、住保中心等部门召开协调会。目前,宝迪花苑小区电改工作已全部完成,业主可按照政府定价缴纳电费,公摊电费将依据民法典,按建筑面积据实分摊。

两种办法可解电费、公摊电费捆绑死结

记者走访调查了解到,电费、公摊电费“纠缠不清”现象普遍出现在老旧小区,由于没有单独的公共设备计费设施,多年前这些小区往往采用总表计费收取电费,自然就将电费、公摊电费捆绑在一起。

同时,在《问政海南》平台上搜索发现,关于 “乱收电费+公摊电费” 的相关投诉多达314条,已回复242条。这些投诉涉及海口多个小区,反映的问题集中在电费、公摊电费捆绑收费、收费标准不透明、电改进展缓慢等方面。

“变压器运行会产生损耗,从总表到业主家分表的线路也存在损耗,导致分表之和往往不等于总表读数。”海口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秘书长梁金华说,物业公司也因总表与分表金额差额需自行垫付费用,而业主认为公摊电费过高,这是物业与业主间产生矛盾的重要原因。

梁金华表示,传统的将公摊电费放在基本电费中收费的方式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海南省物业小区公共水电费分摊办法》第七条规定,住宅楼、写字楼的公共电梯用电费用按该物业二楼以上(含二楼)业主、使用人的房屋建筑面积据实平均分摊。电费不能捆绑其他费用收取,公摊电费应按照业主房屋建筑面积分摊。

对于小区电费与公摊电费捆绑问题,梁金华认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执行,为小区业主安装独立电表,实行抄表到户,还要为公共设施设备安装电表,使电费与公摊电费分开,电费按照国家标准收取,公摊电费按表列出明细后,再按建筑面积分摊计算收取;或者根据实际情况,召开业主大会讨论,根据业主投票结果,执行多数业主同意的收费方案。

“同时,我们物业行业管理协会每个月都会开展培训,通过培训引导行业自律,但由于协会缺乏强制管理权力,对于一些复杂问题,还需主管部门加大监管力度,推动问题解决。”梁金华说。

相关文章:

不愧是春日“顶流”!清明假期第二天,赏花大军六点就到了太子湾公园04-05

江西定点零售药店医保购药“依码支付”全面实施04-04

最长延期3年半 交楼仍没有时间表04-04

四川一广场舞团队为了不扰民两年四迁:“搬家”远离住宅小区,队伍越来越壮大04-03

记者走基层|动动手指 轻松装满一船煤炭04-03

果然视频|又到一年飞絮季,过敏人群请注意防护04-02

事发海口!轿车与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致1人死亡04-02

安徽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新规7月1日起施行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