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基数通常是指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它是根据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来确定的。以下是具体的填写方法和注意事项:
基数计算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 = 职工上年工资总额 ÷ 12。
工资总额应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的项目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等。
缴存比例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不得低于工资总额的6%,有条件的单位可以提高到8%。
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的公积金缴交率通常为10%,不低于8%。
基数调整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每年核定一次,通常在每年的1月份进行。
调整时,缴存单位需要携带加盖公章的上年度12月份工资报表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基数调整。
最低和最高限额
个人公积金缴存基数不能低于各地区社会保障部门所规定的最低限额,也不能高于公积金缴存基数的最高限额。
特殊情况
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职工,当年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首月工资总额。
实行年薪制的职工,以年薪均分12个月后为基数计算各人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请根据您所在地区的具体政策和您的工资情况填写公积金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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