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转学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原就读学校开具的《转学联系函》和《学生素质评价手册》或《成绩单》。
《中小学生转学插班学位申请表》。
户口本和学生本人身份证(儿童证)。
房产证或合法购房合同,以及缴款发票和银行按揭手续,或者现居住地街道租赁办出具的在本学区租房一年以上的合同。
如果是独生子女,需提供《独生子女证》。
家长工作调动行政介绍信,或家长部队转业、复员证明,以及家长现在工作单位的介绍信。
家庭户口迁移证及落户领地证明或户口簿。
原学校出示的转学证明,原始升学报名表及学籍表,以及高中学生的会考证、会考成绩证明。
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接收的证明。
特殊情况下的其他相关证明,例如父母工作调动、家庭住址迁移等。
此外,转学的具体流程包括:
1. 学生监护人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2. 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联系单。
3. 监护人持转学联系单和相关材料到本区教育局联系。
4. 区教育局核准后安排接收学校,接收学校在转学联系单上加盖学校公章。
5. 监护人持盖有接收学校公章的转学联系单,到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证明,办理转学手续。
建议在办理转学手续时,提前咨询相关学校和教育局,了解具体的转学要求和流程,以确保顺利转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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