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工作由 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监督和指导。具体来说,公证处作为依法设立的证明机构,其管理范围并不直接归属于某一特定的行政部门,而是由司法行政部门进行监督和指导。公证处受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的领导,并且公证处之间没有隶属关系。司法部通过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领导检查监督全国公证工作。
相关文章:
24岁台大学生暗网贩毒,3年捞1亿多美元06-03
从窗口到家门口!“遵心保”托起民生温度05-29
10秒内未接节假日值班电话被通报!“没苦硬吃”式值班加重基层负担04-28
事关离境退税,深圳在全国首推!04-28
问政四川丨3月,网友聚焦哪些热点,哪些办理部门获得100%满意率?一图告诉你04-14
人社部门辟谣!04-13
“量体裁衣”促项目快建设早落地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