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土政策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确立法治思维
领导干部应增强法治观念和法治能力,依据条令条例指导和开展工作。
破除“人治”思想和陈规陋俗,树立法规至上的理念。
清理和规范
对违反中央政策、侵害群众利益的“土政策”及时纠偏,破除政策制定和实行中的“山头主义”。
对与党的决策部署唱反调的“土政策”要及时清理、坚决纠正、果断叫停。
透明化和公众参与
推进信息公开,通过公众参与和严格程序,减少“土政策”的生存空间。
建立长效机制
建立定期清理机制,对招标投标等相关规定进行定期审查。
实行目录管理,明确哪些规定是有效的,哪些需要废除或修改。
完善规定审查和后评估机制,确保政策的有效性和适应性。
鼓励合理创新
对于一些有合理性、回应现实需求的“土政策”,不应一概否定,而应适当鼓励。
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发基层工作活力,让基层干部敢于担当。
强化监管
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力度,排查与政策要求不相符合的“内部规定”和“不成文规定”。
对选择性落实、软落实行为要深挖细究、查明原因、有效处置。
通过上述措施,可以逐步规范土政策,确保政策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激发基层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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