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听资料是指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如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储存等,来记录和再现与案件事实相关的声音、图像、视频等信息。这些资料用于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录音资料:包括唱片、录音带等,用于记录声音信息。录像资料:包括电影胶片、电视片、录音录像片、声像光盘等,用于记录动态的图像和声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