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刘瑶 姜华 半岛晨报、39度视频首席记者张锡明) 近日,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一起典型“花钱找工作”骗局案件,经法院依法审理后,该案被告人张某(女)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同时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
据悉,犯罪嫌疑人张某系大连某轨道运营公司员工,因个人买卖经营不善,持续到2019年底导致债台高筑。为偿还本人所借的高利贷,自2020年开始张某以公司内部有关系为由,声称可帮人办理入职和调岗,但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打点费”,不少年轻的求职者,特别是刚毕业大学生的亲属信以为真。
经查张某正是利用了被害人迫切想要寻求稳定工作的心理,精心编织骗局,让满心期待交钱就能顺利入职的被害人,等来的是张某一次次推脱和借口,直至2023年10月案发,才陆续意识到自己被骗。
在三年多的时间里,张某先后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多名被害人450余万元。2024年9月,旅顺口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2025年2月,旅顺口区人民法院作出以上判决。
检察官提醒
求职者在找工作时应当选择正规招聘途径、渠道,任何花钱“找关系、走捷径”不可信更不可取。要擦亮眼睛,提高此类花钱求职陷阱防范意识。一旦被骗,应保存好证据并及时报警求助,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别让骗子有机可乘,共同打造安全、诚信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相关文章:
陈楠当选为丹凤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04-04
刑拘!女子烧纸祈福,引燃9辆车!04-02
威海技师学院原党委书记隋永华受贿、行贿案一审公开宣判03-31
女子称能给人找工作!3年骗了450余万03-21
宁波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一批人事任免03-21
故意杀人罪改判故意伤害罪!内蒙古警察枪击案重审宣判03-19
诈骗罪要判多少年01-18
网络骗红包一千判多久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