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阳江公布一批骗取社保基金案例。阳江市社保局提醒,对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将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并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提供虚假身份证“提前退休”
李某,1965年8月生,于2007年7月使用出生年月为1948年8月的伪造身份证件和相关档案资料办理退休,经当时的劳动部门批准退休后,在社保经办机构领取了养老待遇。
阳江市在核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疑点数据中发现,退休人员李某身份状态异常,涉嫌提供虚假身份证件骗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
经查,李某骗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19.77万元。李某对提供虚假身份证件骗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事实供认不讳,并退还了骗取的待遇。
同时,人社部门对李某作出行政处罚,罚处骗取金额二倍的罚款,合计人民币39.55万元,并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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