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图县人民法院二道人民法庭承办法官成功化解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切实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
2024年6月7日,韩某在为边某、抚松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期间髌骨骨折,产生医疗费3000元,边某向韩某赔付医疗费2000元。现因韩某与边某、抚松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剩余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诉至法院,要求边某、抚松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共计5.5万余元。
收到该案后,承办法官仔细查阅了卷宗,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中,承办法官向双方释法析理,分析调判利弊及如何实质化解矛盾。最终,促使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一致协议:边某当庭赔付韩某各项费用共计2.2万元。
本案的成功调解,不仅快速化解了双方的矛盾纠纷,还体现了法院在调解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下一步,安图县法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努力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通讯员:郑遵锐
初审:张波
复审:付新宇
终审:谢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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