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员是指在 人民检察院中依法行使检察权、承办检察业务各类案件的执法人员。其职责主要包括:
侦查工作:
在检察长的统一领导下,对由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和公安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补充侦查。
审查起诉:
对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出庭支持公诉:
在法庭上代表国家支持公诉,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法律监督:
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审判机关的审判活动、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以及监管改造工作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其他职责:
包括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起议案、对检察工作中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司法解释、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等。
检察员不是行政职务,而是一种法律职务,其级别主要根据实际工作经验和职务等级来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担任检察官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包括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二十三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
综上所述,检察员作为人民检察院的核心力量,承担着维护国家法律尊严、保障公民权利、监督司法公正等重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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