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假药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
药品的成份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要求,可能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或者有效成份不足。
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其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
使用非药品或者不同种类的药品冒充已批准的药品,欺骗消费者。
变质的药品:
药品在储存、运输或使用过程中发生变质,失去原有的疗效或安全性。
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
药品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超出了国家药品标准或批准的范围,可能导致贻误诊治。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
某些药品因安全性或有效性等问题被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明确禁止使用。
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未经检验即销售的药品:
药品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生产、进口或销售,未经过必要的检验。
使用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药品:
药品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了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
被污染的药品:
药品在储存、运输或使用过程中受到污染,可能影响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这些情况下的药品被认定为假药,依据《药品管理法》相关条款,生产、销售、使用假药将面临法律责任。建议消费者在购买药品时选择正规渠道,并在使用药品前仔细查看药品的批准文号、成分、适应症等信息,以确保用药安全。
相关文章:
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城区分局开展 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04-18
收藏了解!医保购药“六要六不要”04-02
今天,正式上线!事关呼市人医保!04-01
孩子生病不用急着跑医院,新华医院儿科互联网门诊全新扩容03-19
假药一万元处罚多少01-20
美国留学可以带什么药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