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是指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某一问题的处理结果不正确,而向国家的有关机关申述理由,请求重新处理的行为。这种行为是公民维护自身权益的一种方式,并且具有法律效力。
申诉主要涉及以下两种情形:
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出重新审判的申请。需要注意的是,提出申诉并不会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对处分不服: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政党、团体成员对所受处分不服时,可以向原机关或上级机关提出自己的意见。
申诉的种类包括:
诉讼上的申诉:指当事人、被害人及其家属或其他公民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有错误,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出重新处理的要求。
非诉讼上的申诉:指公民或企业事业等单位因本身的合法权益问题不服行政部门的处理、处罚或纪律处分,而向该部门或其上级机关提出要求重新处理,予以纠正的行为。
申诉作为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材料来源,在司法实践中占有重要比重,是司法机关发现错误裁判的一个重要途径。申诉一般不受时间限制,可以口头申诉,也可以书面申诉,但在人民法院未作出再审决定以前,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以上信息提供了关于申诉的全面解释,包括其定义、涉及的情形、种类以及相关的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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