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的收据是 由财政部门印制的盖有财政票据监制章的收付款凭证,用于行政事业性收入,即非应税业务。它不是发票,但可以作为入账的原始凭证。在单位之间发生业务往来且收款方在收款后不需要纳税的情况下,收款方可以开具税务部门监制的收据。收据分为内部收据和外部收据,外部收据又分为税务部门监制、财务部门监制、部队收据三种。尽管医院通常没有发票,但其收费专用票据可以被视为一种“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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