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地母钱(通常指土地补偿费)的领取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因此,您应该前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领取。
请注意以下几点:
1. 领取人通常是户主本人,但也有可能允许夫妻二人共同领取。
2. 领取前需要确保已经得到了夫妻双方的同意,除非有特殊情况。
3. 领取时必须携带土地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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