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侦报备立案后抓捕嫌疑人的时间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它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案件的复杂性、证据的收集情况、嫌疑人的潜逃情况等。然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一般情况下
案件立案侦查工作开始时,就会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
特殊情况
如果情况特殊,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综上所述,经侦报备立案后抓捕嫌疑人的时间因案情而异,没有明确的时间规定。如果公安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存在社会危险性,可能会在立案后不久就采取抓捕行动。在特殊情况下,如流窜作案或多次作案,抓捕时间可能会延长至三十日或更长时间。最终抓捕时间还需根据公安机关的侦查进展和检察院的审查决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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