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运人在货物运输合同中承担的责任主要包括:
货物安全运送 :承运人需确保货物按时、安全地送达目的地。货物损失赔偿:
若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灭失、短少、污染、损坏等情况,承运人需按实际损失赔偿托运人。
责任期间:
承运人的责任通常从货物交付时起至货物交付收货人时止。
免责情况
不可抗力
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合理损耗
托运人或收货人的过错
索赔人错误行为或过失
货物固有缺陷或承运人不能避免的情况
特殊风险免责
使用无盖敞车
包装不当
托运人、收货人或代表的货物搬运、装载、积载和卸载不当
易损耗或损坏的货物性质
承运活动物
延迟交付货物:
若货物延迟交付,承运人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告知义务:
承运人有义务告知托运人有关运输的重要信息。
救助义务:
在运输过程中,承运人需对患病、分娩或遇险的旅客提供救助。
装卸责任:
装卸时需遵守作业规程和装载标准,保证装卸质量。
责任运输:
承运人需保证装货车辆和货箱完整清洁,货物捆扎牢固,运输途中要定时检查。
以上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和第八百三十四条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情况可能因合同条款和实际状况而有所不同,请以合同内容和实际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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