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秩序是指 市场管理主体的管理行为、市场经营主体的交易行为、市场消费主体的购买行为及市场交换客体的数量与质量作用于市场及其客观后果的总和。具体来说,市场秩序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的市场秩序
指市场生产经营主体合法交易行为与违法交易行为及其客观后果的总和。
包含三个要素:
主体的行为性:市场秩序的发生源。
法律的标准性:市场秩序以法律和有关政策性规定为准绳。
客观的后果性:包括微观和具体的后果,以及抽象的后果。
外延方面包括场外交易和各种隐型市场的交易行为。
广义的市场秩序
是市场管理主体的管理行为、市场经营主体的交易行为、市场消费主体的购买行为及市场交换客体的数量与质量作用于市场及其客观后果的总和。
包含三个层面:
市场经营管理主体的经营管理行为。
市场经营主体的交易行为。
市场消费主体的购买行为。
强调市场运行的内在秩序法制化,转换为市场运行的法律规范。
市场秩序的本质体现为市场内在的规范性和法律形式,旨在保证公平交易、平等竞争,并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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