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常识

刑法中牵连犯有哪些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2:08:25    

牵连犯是指实施某种犯罪,其犯罪的手段行为或者结果行为又触犯了其他罪名的情形。具体来说,牵连犯有以下几种类型:

手段牵连犯 :行为人实施某种犯罪,采用的犯罪手段又触犯其他罪名的。例如,以伪造公文的形式骗取他人财物,诈骗财物的目的行为构成诈骗罪,伪造公文的手段行为构成伪造公文罪,两个犯罪形成目的与手段的牵连关系。

结果牵连犯:

行为人在某一犯罪目的的驱使下,实施某种犯罪行为,待为达到犯罪目的而实施的犯罪行为终止并达到犯罪目的后,随后出现的结果又触犯了其他罪名。例如,行为人盗窃枪支弹药以后又加以隐藏的,盗窃枪支的行为构成盗窃枪支、弹药罪,是目的行为,隐藏枪支、弹药的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是结果行为,两个犯罪之间形成目的与结果的牵连关系。

基于刑事政策从重打击而并罚的牵连犯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并利用该组织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以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与该具体的故意杀人、爆炸、绑架等罪实行并罚。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并利用该组织而犯其他罪行的,实行并罚。

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构成其他犯罪的,或者因挪用公款而索取、收受贿赂构成犯罪的,实行并罚。

海关人员收受贿赂放纵走私的,以受贿罪和放纵走私罪实行并罚;税务人员收受贿赂不征、少征税款的,数罪并罚。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并对被组织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的,或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罪行的,实行并罚。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并对被运送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的,或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罪行的,实行并罚。

基于罪刑相适应而并罚的牵连犯

实施《刑法》第140至148条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以及假药等特定的伪劣产品犯罪行为,同时又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查处的,实行数罪并罚。

走私犯罪并以暴力、威胁的方法抗拒缉私的,以具体的走私犯罪如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珍贵文物罪与妨害公务罪实行并罚,但在走私毒品的犯罪过程中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直接以走私毒品罪的加重情形对待,属于包容犯问题,而不实行并罚。

保险诈骗行为与故意造成财产损毁、被保险人死亡、残疾或疾病等保险事故的行为。

综上所述,牵连犯的种类包括手段牵连犯、结果牵连犯,以及基于刑事政策从重打击和罪刑相适应原则并罚的牵连犯。在处理牵连犯时,根据具体情形可以选择从一重罪处断或数罪并罚。

相关文章:

留学的目的怎么回答01-22

剪辑多少秒不算侵权01-19

组织协助卖淫要判多久01-18

黑势力判刑多久01-17

老虎直播被判多久01-17

自造枪判多久01-17

查账一般查多久01-17

在哪里可以包土地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