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信阳市平桥区衡水高级中学就“未履行招生退费承诺”一事,发布致歉声明。声明称,2022年建校初期,因学校管理疏漏,招生负责人擅自发布了包含“高考不过本科线退费2万元”的承诺。这一行为违反了《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不仅扰乱了